一、地點:冬山鄉第四公墓廣興一段515號(遷葬區)範圍內 (詳如冬山梅園生命紀念館一、二期工程願景圖及二期遷葬 位置整地公告)。
二、本鄉第四公墓廣興一段515號(遷葬區)自112年6月1日起 進行遷葬區範圍內墳墓逕為起掘作業,於同年6月30日完成 起掘作業。
三、認領期間:自公告日起2年內。
四 、上開有(無)主骨灰骸之所有人、關係人及管理人於公告認 領期間內向本所辦理認領及查估補償事宜,如公告期滿後無 人認領,將由本所依法逕為處理。
五、承辦人:本所社會課楊文彬,連絡電話:03-951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