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修正令 證明文件 主旨: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十三條附表一 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26日以農企字第1110001367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令稿及附件各一份 請詳見附表 Attachments: 第十三條附表一修正總說明.pdf[ ]231 kB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pdf[ ]547 kB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書函.pdf[ ]217 kB 附表一農作產銷設施分類別規定修正.pdf[ ]14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