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
【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 自113年起3月1日起申請至4月30日止】
1提高補助額度:
建購住宅:每戶補助22萬元
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助11萬元
放寬補助標準:
放寬全家人口的限制,1人也可以申請
家庭不動產限額由650萬元調整至876萬元
修正要點重點:
不得以配偶、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為買賣對象
建購住宅:每戶補助提高至22萬元。
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助提高至11萬元。
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
申請期間:自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申請方式:備妥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財產清單等相關資料,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2.住宅補助申請流程:
申請戶備齊申請資料
⇓送
鄉公所(公所初審必備文件)
備齊⇓送
縣政府(縣府複審及查勘)
符合⇒發文給鄉公所及申請人(內容同意補助及修繕期限)
不符合⇒退件到鄉公所(公所輔導或退件予申請人)
⇓申請人限期內修繕,完工後提供(施工前、中、後照片及發票)
⇓送公所(公所派員驗收)
⇓驗收無訛送縣府複驗
複驗通過,縣政府直接撥付補助款予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