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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職稱:海岸環境清潔維護人員。
  2. 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3. 工作內容:海岸清潔維護等相關工作。
  4. 報名資格:
  5. (一)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設籍者。
  6. (二)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7.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酗酒及不良素行、工作勤奮熱衷於環境清潔工作之工作者。
  8. (四)學歷: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9. (五)專業資格:領有本國核發之小型車以上駕照。
  10. 報名日期、方式及地點:
  11. (一)日期:自113年12月16日(星期一)起至同年12月23日(星期一)止。
  12. (二)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不接受通訊報名。
  13. (三)地點:東河鄉公所清潔隊。
  14. (四)報名應繳交文件:報名表一份(黏貼三個月內二吋半身照片一張)、身分證件影本一份、汽車駕照影本一份、切結書。(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至本所清潔隊索取或逕至本所網站http://www.donghe.gov.tw下載)。
  15. 甄試方式:採二階段方式。第一階段採書面資格審查方式。第二階段採面試方式,第一階段審查通過者方可進入第二階段面試,參與面試人員將另行通知。
  16. 甄試日期及地點:
  17. (一)甄試日期:113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
  18. (二)甄試地點:東河鄉公所第二會議室(台東縣東河鄉東河村11鄰311號)
  19. 甄試項目:1. 自我介紹、應對進退表現、服裝儀容(10分)。2. 溝通協調能力(10分)。3. 相關工作經驗(50分)。4. 對工作抱持態度(30分),合計100分。
  20. 錄取及進用:考試錄取之人員進用,由本所按成績高低名次順序進用,錄取人員於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辦理到職手續,逾期以棄權論。依事務管理規定,新進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期滿成績合格者,予以正式進用,其適用成績不能勝任或品行不端者,得隨時予以停止適用。錄取備取人員有效期間,以正取人員試用期間三個月內應故離職或期滿應成績不合格而解雇出缺需遞補為限,如無出缺逾期未能進用即視同無效。
  21. 工作待遇福利及應行權利義務注意事項:清潔人員月薪新台幣30,000元整,年終1個月及勞健保。凡經公告錄取者,其所涉之權利義務,悉依本所清潔隊工作守則、工作規範、工友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22. 榜示日期:預定113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於本所網頁及公佈欄公佈。
  23. 洽詢電話089-896200分機108 東河鄉清潔隊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