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促進宗教對話補助作業要點」,業經內政部於111年11月4日以台內民字第1110220641號令修正發布,如需前開修正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Attachments: 內政部書函.pdf[ ]183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