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適度放寬防疫措施,並調整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措施相關規定 Attachments: 內政部函.pdf[ ]137 kB 第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措施.pdf[ ]71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