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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12月17日農牧字第1090043767號函辦理。
二、 為擴大試辦開放外國人從事農、林、牧及魚塭養殖工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9)年8月24日完成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查畜牧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合先敘明。
三、 自開辦以來,申請畜牧工作引進外籍移工雇主資格認定函之員額,已逾試辦分配員額(1,000人)。是以,自本(109)年12月15日起暫緩受理及核發畜牧工作雇主資格認定函,12月17日前送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案件將依規定審辦。爾後將視進用外籍移工及員額釋出狀況,滾動調整另函通知受理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