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總統以114年2月18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15361號令公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 1.詳情請參閱附檔說明。 2.檢附旨揭修正條文供參。 Attachments: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九十八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pdf[ ]165 kB 臺東縣政府 函.pdf[ ]17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