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於114年1月6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1320023941號令發布廢止「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發布令影本及廢止理由 一、 依據行政院114年1月6日院授人組字第11320023945號函辦理。 二、 請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轉知本會金融輔導員。 Attachments: 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廢止理由.pdf[ ]76 kB 行政院 令 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廢止理由.pdf[ ]26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