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重要動物疫病(口蹄疫、豬瘟、非洲豬瘟及禽流感等疾病)由境外傳入,知所轄養豬及禽相關業者切勿購買及使用自國外輸入之畜牧場二手器材及設備,以免引入病原,另亦加強場內門禁管制,落實器材、設備及場區環境之清潔消毒,以降低疫病發生風險 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3年8月28日防檢一字第113186262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