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屏東縣高樹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一、主管機關:屏東縣高樹鄉公所。 二、公布修訂後之「屏東縣高樹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 例」全文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三、施行日期:自殯儀館啟用營運後開始實施。 Attachments: 屏東縣高樹鄉1.pdf[ ]601 kB 屏東縣高樹鄉2.pdf[ ]306 kB 屏東縣高樹鄉3.pdf[ ]601 kB 屏東縣高樹鄉公告.pdf[ ]39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