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新竹縣竹東鎮生命紀念館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部分條文。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二、公告修正「新竹縣竹東鎮生命紀念館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部分條文。 三、施行日期:自公布日施行。 Attachments: 新竹縣竹東鎮令.pdf[ ]423 kB 新竹縣竹東鎮公告.pdf[ ]530 kB 新竹縣竹東鎮條例1.pdf[ ]168 kB 新竹縣竹東鎮條例2.pdf[ ]307 kB 新竹縣竹東鎮條例3.pdf[ ]63 kB 新竹縣竹東鎮條例4.pdf[ ]14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