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遷移地點:本區第9公墓田寮洋段新社田寮小段21-24地號土地。
二、遷移原因:申請人尤國盛先生自稱旨揭墳墓(墓碑名:顯祖 妣考尤公媽一派之佳城)內其先人尤勝松、尤錦娘、尤貿 易、尤盛榕及尤慈娘等5名,
因年代久遠致無法取得除戶謄 本及死亡證明,但有祭拜事實,故委請本所代為辦理遷移公告。
三、公告期間:自公告起3個月。
四、上開地號內範內之墓主、關係人、管理人,請於公告期限內 與申請人協商遷移事宜,並副知本所;公告期滿後,將由申 請人逕為辦理遷移,不得異議。
五、本所僅代為公告,如涉私權爭執由申請人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六、本案申請人尤國盛先生,聯絡電話:09231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