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增修訂「屏東縣高樹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 依據: 訂 例」全部條文。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屏東縣高樹鄉公所。 二、公布增修訂後之「屏東縣高樹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 條例」全文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三、施行日期:自殯儀館啟用營運後開始實施。 Attachments: 屏東縣高樹鄉公告.pdf[ ]394 kB 屏東縣高樹鄉條例1.pdf[ ]625 kB 屏東縣高樹鄉條例2.pdf[ ]28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