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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113年5月13日府授法消保字第11301268832號函辦理。
二、 臺中市政府近期接獲民眾之教材商品消費申訴案件,經洽詢民眾如何接觸該教材業者,其表示因學校於學童聯絡簿放置恐龍創意彩繪活動之宣導夾單,認該活動既經校方宣導,且活動地點為里民活動中心,應具有親子同歡之正面形象,故基於信任公家機關想法而攜童參加,惟於參加過程中卻被藉機推銷高價之數位教材,且業者未告知7日猶豫期之退貨權益,致生解約退貨之消費糾紛。
三、 臺中市政府以為教材業者(目前被申訴之業者為喬登美語/登科未來教思有限公司)之所以可順利推銷其高價教材商品,恐係因學校宣導該彩繪活動,又舉辦地點為政府機關所提供或管有之里民活動中心,家長多未能預期有廠商在此時此地推銷高額商品,又商品銷售現場亦無其他業者所銷售之同類商品可供比較其內容、品質及價格等消費重要資訊,致其於未深思熟慮之下匆促購物,而易衍生後續消費糾紛。
四、 因臺中市政府人員查詢系爭業者建置之FB「藝童趣」,初步發現該業者之行銷地區並不限於臺中市,尚於桃園市、臺南市...等地亦均有借用里民活動中心辦理彩繪活動之紀錄,其行銷範圍似遍布全臺,故特函知本縣,審慎過濾租用公有場地者之租用目的,並加強事後確認租用之實際用途;提醒學校對於非公家機關舉辦之親子活動應審慎把關,勿輕易協助宣導或推廣,以避免有心人士藉機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