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遷葬地點:本鄉學園段244地號土地範圍內。
二、遷葬原因: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為上開土地 所有權人,為辦理「台9線303K+000~308K+000(東里至東竹 段)道路拓寬工程」所需,工程施作範圍內有(無)主墓塚計5 座,因無訴求對象,委請本所代為公告遷葬事宜,以利其 土地後續利用。
三、遷葬期限:自公告日起3個月內。
四 上開地號範圍內之墳墓所有人、管理人或關係人,請於遷葬 期限內攜身分證、印章、亡者除戶謄本、可證明與亡者關係 之相關文件等向本所民政暨原住民行政課申請取得起掘許可 後始得辦理遷葬事宜。
五、公告期滿後如無人遷葬或認領,由土地所有權人逕為辦理起 掘遷葬安置等事宜,不得異議。
六、爾後如於上述地段工程施作中發現墳墓或骨骸,悉依本公告 辦理遷葬,不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