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屏東縣南州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五 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條文。 一、附「屏東縣南州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五條、第 十二條、第十四條條文修正案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 及修正條文。 二、本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Attachments: 113.02.17(1).pdf[ ]567 kB 113.02.17(2).pdf[ ]736 kB 113.02.17(3).pdf[ ]51 kB 113.02.17(4).pdf[ ]314 kB 113.02.17(5).pdf[ ]7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