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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禁葬原因:為落實加強改善傳統公墓管理,並配合政府相 關策進事宜,以作更有效之土地資源利用。 

二、禁葬範圍:本鄉第二公墓部分土地(青埔子段1997-0000地 號)、第七公墓全部範圍(上坑段0093-0000地號) 

三、禁葬日期:自公告日起。 

四 上開範圍內,自禁葬日起禁止埋葬、造墳、增建及改建原 

有之喪葬設施或擴充墓基。 

五、如違反公告事項,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及相關法規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