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9條及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第8條、第11條規定辦理。
二、
113年原住民族合作社獎勵補助計畫相關申請範疇已公開於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資訊網(https://www.cip.gov.tw)/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社會福利/就業服務/原住民族合作社專區,請自行下載。
三、
申請計畫請送至委託之專管中心:有限責任新北市原住民電腦資訊勞動合作社(02)8992-8890周小姐/信箱:service@acic.tw,或搜尋LINE ID:@917wizft「全國原住民族合作社資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