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中華民 國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辦理。
二、113年度農曆春節連假休堂時間:自113年2月8日星期四(農 曆12月29日)至2月14日星期三(農曆正月初五),共計7日,
休堂期間:
(一)113年2月9日星期五(農曆除夕):僅開放民眾入塔祭拜先祖,暫停其他各項業務辦理。
(二)113年2月10日星期六(農曆正月初一)至2月14日星期三
(農曆正月初五):全日休堂,暫停各項業務辦理。
(三)113年2月15日星期四(農曆正月初六)恢復辦公。
三、113年農曆春節農曆春節連假休堂期間暫停辦理各項業務,
如欲辦理祭拜、百日對年及申請選位、晉塔、遷出、起
掘、埋葬等業務,請於113年2月7日以前或2月15日以後至,本堂管理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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