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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遷葬地點:苗栗裡鎮第七公墓大埔1083土地 

部分區域。 

遷葬原因:興建苗栗裡鎮青埔生命紀念園區(殯 

第三)預定。 

延長遷葬期限:公告起至1130430。 

四、遷葬優惠標準:依據苗栗裡鎮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 條例181規定辦理。 

公告遷葬期間,前揭遷葬範圍墳墓所有人關係管理人,攜帶個人身分正本印章本人之戶籍資料(證明人關係文件),自行遷葬()許可,核對資料無誤現場會 

,核發證明。 

公告期滿墓主尚未自行遷葬,特殊情形提出申請核准延期,視為,依法代為遷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