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墓地點:屏東縣里港鄉潮厝段586地號。
二、遷葬事由:申請人就上開土地為公有地內有無主墳墓乙 座,現欲向國有財產署購買,因無訴求對象,委請本所 代為辦理公告該墳墓之所有人、關係人或管理人辦理遷 葬。
三、遷葬時間:自公告日起3個月內。
四、公告期滿如無人遷葬或認領,視為無主墳墓,由申請人 代為起掘遷葬安奉於合法適當之殯葬設施。本案本所僅
代為公告,如涉及私權爭執,應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Loading color scheme
、墳墓地點:屏東縣里港鄉潮厝段586地號。
二、遷葬事由:申請人就上開土地為公有地內有無主墳墓乙 座,現欲向國有財產署購買,因無訴求對象,委請本所 代為辦理公告該墳墓之所有人、關係人或管理人辦理遷 葬。
三、遷葬時間:自公告日起3個月內。
四、公告期滿如無人遷葬或認領,視為無主墳墓,由申請人 代為起掘遷葬安奉於合法適當之殯葬設施。本案本所僅
代為公告,如涉及私權爭執,應由申請人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