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興埔段1215、858地號。
二、原因:旨揭土地所有權人黃楨桂君為合理有效運用其土 地,經查明現有無主墳墓65門,委託翊富建設開發股份有 限公司向本所申請核發起掘(遷移)證明,本所為慎重起 見,特此公告,徵求異議。
三、期間:自公告日起三個月,
四、上開土地上墳墓之所有人、管理人或關係人請於公告期間 與本所聯繫(聯絡電話:037-596080分機16 黃小姐)。公 告期滿後,本所將依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起掘(遷移)
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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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興埔段1215、858地號。
二、原因:旨揭土地所有權人黃楨桂君為合理有效運用其土 地,經查明現有無主墳墓65門,委託翊富建設開發股份有 限公司向本所申請核發起掘(遷移)證明,本所為慎重起 見,特此公告,徵求異議。
三、期間:自公告日起三個月,
四、上開土地上墳墓之所有人、管理人或關係人請於公告期間 與本所聯繫(聯絡電話:037-596080分機16 黃小姐)。公 告期滿後,本所將依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起掘(遷移)
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