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澎湖縣第七公墓內垵一段530、551地號等2筆土地範圍內有(無)主墳墓遷葬公告1份,請惠予協助張貼週知,請查照。 一、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30條、第39條、第41條及澎湖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第15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