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屏東縣長治鄉環保多元葬法園區(樹葬園區)」重新使用公 告文1份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18條、屏東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 15、16條及屏東縣長治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18 訂條之2規定辦理。 . . Attachments: 屏東長治鄉.pdf[ ]184 kB 治鄉1屏東長.pdf[ ]59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