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鄉修正之「屏東縣南州鄉生命紀念館使用管理自治 條例」修正條文、令、公告各1份 一、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暨屏東縣南州鄉民代表會112年8月3 日屏南鄉代字第11230044600號函辦理。 二、本案業經屏東縣南州鄉民代表會第22屆第2次臨時會決議通 過。 Attachments: 南州屏東3.pdf[ ]226 kB 南州屏東4.pdf[ ]1317 kB 屏東南州.pdf[ ]192 kB 屏東南州1.pdf[ ]975 kB 屏東南州2.pdf[ ]11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