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非洲豬瘟、豬瘟及口蹄疫等重大疫病入侵我國,請本鄉豬業者,切勿邀請、安排或接待疫區國家人員參訪養豬場,同時請持續落實場內各項軟、硬體生物安全措施,共同維護養豬產業安全及發展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2年7月27日防檢一字第1121471952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