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葬原因:為公共需要、未來整體規劃及活化土地使用。
二、禁葬範圍:本鄉第九公墓(下寮新段1155地號)、第十六公墓( 義興段1247、1252、1362地號)等土地全部範圍。
三、禁葬日期:自公告日起。
四、上開禁葬範圍內禁止埋葬、造墳、增(修)建原有殯葬設施或 擴充目的等行為。
五、違反公告事項者,依殯葬管理條例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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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葬原因:為公共需要、未來整體規劃及活化土地使用。
二、禁葬範圍:本鄉第九公墓(下寮新段1155地號)、第十六公墓( 義興段1247、1252、1362地號)等土地全部範圍。
三、禁葬日期:自公告日起。
四、上開禁葬範圍內禁止埋葬、造墳、增(修)建原有殯葬設施或 擴充目的等行為。
五、違反公告事項者,依殯葬管理條例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