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葬原因:基於殯葬用地活化利用、公益需求、未來整體規 劃辦理公墓更新及環境綠美化事宜。
二、禁葬範圍:本鄉東河村傳統公墓(東河鄉新大馬段281地號 南河段845-1地號等2筆土地,面積計10,484.8平方公尺)。
三、禁葬日期:自公告日起。
四、上開禁葬範圍內禁止埋葬、造墳、增(修)建原有殯葬設施或擴充墓地等行為。
五、違反公告事項者,依殯葬管理條例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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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葬原因:基於殯葬用地活化利用、公益需求、未來整體規 劃辦理公墓更新及環境綠美化事宜。
二、禁葬範圍:本鄉東河村傳統公墓(東河鄉新大馬段281地號 南河段845-1地號等2筆土地,面積計10,484.8平方公尺)。
三、禁葬日期:自公告日起。
四、上開禁葬範圍內禁止埋葬、造墳、增(修)建原有殯葬設施或擴充墓地等行為。
五、違反公告事項者,依殯葬管理條例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