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期間:自本公告張貼翌日起至112年8月3日前。
二、為辦理通知民眾申購本塔骨灰(骸)櫃位存放暫放區(使用者: 詹錦豐)屆臨暫放期限,須於期限前安放至申購之櫃位乙案,本所業於112年6月2日卓鎮殯字第1120026898號函通 知申請人,惟申請人處所不明致通知函未收且無法聯繫。
三、請申請人於公告期限內攜帶申購本塔櫃位申請書、繳款收 據等資料文件至本塔管理室辦理安放晉塔事宜,或電洽本 鎮殯葬管理所承辦人:許佩珊,連絡電話:(04)2589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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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期間:自本公告張貼翌日起至112年8月3日前。
二、為辦理通知民眾申購本塔骨灰(骸)櫃位存放暫放區(使用者: 詹錦豐)屆臨暫放期限,須於期限前安放至申購之櫃位乙案,本所業於112年6月2日卓鎮殯字第1120026898號函通 知申請人,惟申請人處所不明致通知函未收且無法聯繫。
三、請申請人於公告期限內攜帶申購本塔櫃位申請書、繳款收 據等資料文件至本塔管理室辦理安放晉塔事宜,或電洽本 鎮殯葬管理所承辦人:許佩珊,連絡電話:(04)25898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