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彰化縣大村鄉公墓納骨堂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十 四條部份條文修正、公告、令、修正總說明表、修正前後條 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 公告「彰化縣大村鄉公墓納骨堂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十 四條部份條文修正、公告、令、修正總說明表、修正前後條 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 Attachments: 公文附件.pdf[ ]258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