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竹南鎮公所檢送本所修正「苗栗縣竹南鎮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公告、令、修正條文對照表修及全部條文各乙份。 一、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及本鎮鎮民代表會112年5月19日苗竹鎮代(22)會字第1120000405號函辦理。 二、 旨揭修正條文敬請苗栗縣政府備查。 Attachments: 0032529_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503 kB 0032529_公告、令、全文.pdf[ ]82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