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公告新竹縣關西鎮公所生命禮儀園區第一示範公墓土葬區下層(店岡段657地號部分土地)有(無)主墳墓遷葬公告1份 一、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30條、第39條及第41條規定辦理。 二、 檢附遷葬公告、地籍謄本、地籍圖及現場照片各1份。 Attachments: 112AC01927_1_19131018393.pdf[ ]265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