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機關:和美鎮公所。
二、本所自112年12月31日起結束經營本鎮「公共造產基金」 自113年1月1日起轉由本所預算執行,並廢止「彰化縣和美 鎮公共造產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三、施行日期:自112年12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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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管機關:和美鎮公所。
二、本所自112年12月31日起結束經營本鎮「公共造產基金」 自113年1月1日起轉由本所預算執行,並廢止「彰化縣和美 鎮公共造產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三、施行日期:自112年12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