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color scheme

一、遷葬地點:本鄉第一公墓(神農586589)第三(422-5)。 

遷葬原因:推動本鄉重大建設土地活化利用

遷葬期限:公告起至112714(星期五)。 

遷葬優惠:依據屏東竹田第一公墓第三公墓墳墓遷實施辦法辦理。 

申請遷葬程序

()遷葬土地範圍之墳墓所有人關係管理人遷葬期限,攜帶申請人身分(戶籍)印章除戶申請人亡者關係證明文件存摺影本辦理認領登記。 

()完成遷葬申請,申請人遷葬公告期限完成遷葬程序。 

公墓範圍墓主地址不明,爰依內政部988月4 0980139641,公告代替書面通知範圍墓主自行遷葬。 

七、公告期滿尚未自行墳墓,殯葬管理條例30規定,逾期遷葬墳墓,視為,依法僱工遷葬,並安置本鄉生命紀念園臨時骨灰() 存放設施其他殯葬設施。 

爾後公告範圍再發現墳墓遺骸,依據公告相規定辦理,不再另行公告。 

遷葬作業諮詢單位電話:屏東田鄉公殯葬管理所 08-771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