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墳墓範圍所在土地地號:本鄉第4公墓(新生段175、175-1、1714-4地號)及第6公墓(新生段1729、1732、1732- 1、1732-4、1732-7地號)等8筆土地(詳地籍圖)。
二、遷葬原因:為推動地方建設及興辦公共工程,提升環境衛生及生活品質。
三、自行遷葬進塔優惠條件:旨揭骨灰(骸)遷移者而使用本鄉骨灰(骸)存放設施者,優惠使用費暨管理費50%。
四 自行遷葬優惠進塔期限:自112年4月1日起至本所公告清理日為止。
五、公告期滿未提自行遷葬者視為無主墳墓,由本所代為遷葬處 理,不得異議。 旨揭應備表件,請至本鄉公所網站(https://town.chcg.gov.tw/fuxing/00home/index.asp)查詢,或上班期 間至本鄉殯葬管理所(福興鄉下寮巷6-14號),電話:04-780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