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遷葬地點:本鎮北關段516、522、523、533及536地號等國 有土地範圍內。
二、遷葬原因:旨揭地號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經管之國有非公用 土地,非屬本所經營之公墓區範圍,於此範圍內下葬之墳墓 ,皆係私人違法使用國有土地。於此辦理下葬之墓主,除觸 犯刑法第320條之竊佔罪外,更為殯葬管理條例所處罰之對 象,倘有不慎越界使用國有土地,請儘速辦理遷葬。
三、即日起禁止於此範圍內辦理埋葬、興建墳墓,倘有新建墳墓辦理埋葬者,經查獲即以刑法竊佔罪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 並報請墓政管理機關依殯葬管理條例處罰。
四 本所僅代為公告,如涉私權爭執由申請人自負法律責任。
五、聯絡方式:請洽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宜蘭辦事處,電話:(03)93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