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遷葬地點:嘉義縣番路鄉內段230-28地號。
二、遷葬原因:申請人沈潘安君為上開土地所有權人,該土地上 有(無)主墳墓一座,因無訴求對象,影響其權益,因此向本 所申請代為公告認領遷葬事宜。
三、遷葬時間:自公告日起三個月內。
四、上開土地範圍內該墳墓所有人、管理人或關係人,請於公告 期限內與地主(沈潘安君,連絡電話:0920803769)協商遷葬 事宜,並副知本所,公告期滿後無人認領,將依內政部92年 5月21日台內民字第0920004956號函釋,由地主逕為辦理遷 葬事宜。
五、本所僅代為公告,如涉私權爭執由地主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