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肥料管理法辦理加強宣導肥料管理法規 (一) 製造、輸入或販賣肥料請依肥料管理法規定辦理。 (二) 網路販賣分裝肥料,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三) 購買肥料請認明肥料登記證字號及完整包裝,保障自身權益。 Attachments: 宣導網址.pdf[ ]270 kB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函(肥料法規).pdf[ ]32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