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檢送112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內容重點單 全國統一申報期間自本(112)年 1 月 3 日至 2 月 4 日止,申請人得擇任一 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申報,土地包含多個鄉鎮者,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並請優 先考量同時申報全年 2 次耕作措施。 Attachments: 112 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內容重點.pdf[ ]278 kB 臺東縣政府 函(重點單).pdf[ ]18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