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推薦期間自111年11月7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止,推薦方式如下(請擇一),另相關事蹟證明文件如涉《個人資料保護法》,應依法刪除相關資訊以避外流: |
(一) | 線上推薦:填寫線上表單(https://url.forest.gov.tw/forestry)。 |
(二) | 電子郵件寄送:推薦書填寫完成後,請併同已簽章及用印之文件掃描檔、相關事蹟證明電子檔等各1份,寄至電子信箱:coa.tfb23@gmail.com,主旨請載明「推薦112年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 |
(三) | 書面寄件:推薦書填寫完成後,請併同已簽章及用印之文件掃描檔、相關事蹟證明電子檔等各1式2份,寄至本會林務局(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註明「推薦112年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以憑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