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申請程序如下:
一、 111年度(含)以前維續文健站(採線上申請):
(一)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會111年度「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查核計畫」各文健站查核情形作為後續補助之評量。
(二) 請文健站執行單位於111年11月7日前至「文化健康站資訊系統」填列112年度計畫書(內容如附件7-1)及調整服務級距之申請資料。
二、 112年度新設文健站(採書面申請):
(一) 執行單位申請期限:111年11月30日。
(二) 提送資料紙本一式10份及電子檔1份(含所有佐證資料):
1.文健站申請補助計畫書(附件7-1)。
2.長者名冊(附件7-4)。
3.財產清冊表(附件7-5)。
4.設備調查表(附件8-5)。
5.立案證書影本。
6.自籌款證明影本。
7.計畫負責人資格證明文件。
8.場地使用同意證明書。
9.部落說明會紀錄。
(三) 提送機關:
1.非原住民族地區(綠島鄉):111年11月30日前將文健站所提資料(紙本一式10份及電子檔1份)函送本府。
2.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公所。另公所應盤點轄內申請資料,於111年12月9日前連同文健站申請資料確認單(附件8-6)及文健站所提資料(紙本一式10份及電子檔1份)函送至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