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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請:111年0918池上地震後畜牧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受理期限:111年10月27日起至11月5日止(含假日)
受理地點:本所農業暨觀光課
注意事項:
(1)現金救助項目:因0918地震造成畜禽死亡、畜禽舍及堆肥舍損毀。
(2)合於救助條件:畜禽因地震死亡達20%以上、畜禽舍及堆肥舍(具有使用執照)因地震損毀20%以上。
(3)應攜帶證件或資料:
a.土地所有權狀或近一個月內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或有效期限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b.國民身分證、存摺、印章
c.畜禽舍及堆肥舍之使用執照影本
d.畜牧場登記證(未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登記規模者免附)
e.死廢畜禽化製三聯單(非採化製者免附)
f.幼畜禽購入證明或明確標明時間及拍攝地點之受災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