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1年6月14日國健社字第1110260881號函辦理。
二、
國健署為提供社區長者展現健康活力及生命價值的舞台,激發長輩走出家門、促進長者經驗分享、社會參與及身體活動之機會,故辦理旨揭競賽活動。
三、
本競賽活動及評選辦法,摘述如下:
(一)
競賽時程:
1、
分區競賽:全台分為4區各1場競賽活動,預定於111年9月至10月間辦理完成。(舉辦日期另行通知)
2、
全國總決賽:預定於111年12月中旬前辦理完成。(舉辦日期另行通知)
(二)
賽事規則及組隊方式
1、
競賽隊伍型態:競賽隊伍分為「常勝組」及「新秀組」二組。
(1)
常勝組:由本縣推派,104年至109年之間,曾有3次(含)以上進入分區競賽之隊伍(如:海端鄉恩典樂團、東河鄉泰源健康活力站),且同隊內新進參與競賽者人數未超過三分之ㄧ(含)以上。
(2)
新秀組:由本縣推派,且未達「常勝組」之標準參賽隊伍。
2、
參賽隊伍數量:
(1)
分區競賽:由本局辦理初賽,並由參賽隊伍擇2-3隊代表本縣參加分區競賽;分區競賽結果取2名晉級全國總決賽。
(2)
全國總決賽:分區競賽結果16隊,離島地區(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推派1隊,原住民族委員會推派文化健康站之代表隊伍1隊,共計20隊。
3、
表演主題:為展現參賽隊伍之創意與特色,參賽隊伍得自行設計參賽歌曲及表演內容,表演主軸以「活力」為主題
4、
評審標準及占比:表演主題47%、長者安全12%、團隊精神36%、銀髮參與5%,計4大項。
四、
本活動倘因國家相關政策措施(如防疫規範、災害應變等)暫停或延後公眾集會等不可抗力相關情事,國民健康署保有暫停或延後競賽及變更競賽辦理方式與場地調整之權利。
五、
敬請貴單位協助轉知所轄相關單位,並鼓勵社區長者組隊參加;參賽隊伍請自行錄製舞蹈影片燒錄成光碟,併同報名表於111年8月10日前,寄至本局保健科。
六、
檢附本競賽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詳閱附件)。
七、
有關活動相關問題,請洽本局陳先生及吳小姐(089)331171分機3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