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雲林縣莿桐鄉公所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莿鄉民字第139及140號;土地坐落:莿桐鄉新庄子段3627及3628地號,)變更登記一案,因部分出租人現況及送達住所不明,致莿桐鄉公所通知函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請參閱 說明: 一、 依行政程序法第78、80、81條規定辦理。 二、 檢附雲林縣莿桐鄉公所公示送達公告文1份。 Attachments: 1110520雲林縣莿桐鄉公所公告.pdf[ ]39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