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桃源區復興段155地號等2筆原住民保留地無償取得所有權名單公告1份,請參閱 說明: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5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暨原住民保留地各種用地申請案授權事項及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Attachments: 1110511高雄市桃源區公所公告.pdf[ ]26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