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一、本案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投標須知及其附件。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1年4月14日上午9時30分整,於本所2樓會議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上午10時整開標。
三、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自本所官網下載投標須知、投標單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投標文件應於111年4月13日下午4時整前,郵遞或專人送達至本所秘書室(以本所收到郵件時間為準);逾期寄達者,不予受理,原件恕不退還。
四、投標文件須密封,並於信封外註明標案名稱、投標者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
五、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所秘書室葉先生(電話:(089)896-200分機254)安排看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