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訓練分發及服務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管理要點」,檢附原函及前開要點各1份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10日衛部照字第1111560345號函辦理。 Attachments: 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管理要點.pdf[ ]166 kB 衛生福利部 函.pdf[ ]1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