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要點」、「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逾期放款及呆帳處理要點」業經原住民族委員會分別以111年2月25日原民經字第11100051523、11100051525號令廢止。 Attachments: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逾期放款及呆帳處理要點函令.pdf[ ]33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