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9點、第10點,並自110年12月30日生效 Attachments: 經濟部 令.pdf[ ]89 kB 經濟部 函.pdf[ ]101 kB 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九點、第十點修正總說明.pdf[ ]255 kB